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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株洲市房产局2011年2月竞争科级领导岗位实施方案 
  株洲市房产局2011年2月竞争科级领导岗位实施方案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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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、竞争原则
1、坚持德才兼备,以德为先的原则。
2、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3、根据岗位需要,量才适用的原则。
4、坚持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的原则。
5、注重岗位交流,全面培养和锻炼干部的原则。
6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
二、竞职条件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我局实际工作情况,竞职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:
(一)基本条件
1、政治思想素质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作风正派,为人诚实,办事公道。
2、事业心强,爱岗敬业,工作勤奋,具有开拓精神,有较强的创新协调能力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推行力。
3、政策观念、全局观念、组织观念强,执行上级指示坚决,作风民主,团结同志,在群众中有威信。
4、遵纪守法,清正廉洁。
5、身体健康。
(二)资格条件
1、正科职竞岗人员,必须具备下列资格:①大专以上历;
②年龄在47岁(1964年1月1号以后出生)以下;③担任副科职干部2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干部,或者现任副科职且任副科级(职)3年以上的干部;④最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,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。
2、副科职竞岗人员,必须具备下列资格:①大专以上学历;②年龄在40岁(1971年1月1号以后出生)以下,现任副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5岁(1966年1月1号以后出生);③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;④最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,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。
三、竞争职位数
1、正科职位10个;
2、副科职位15个。
四、竞争程序及时间安排
1、公布任职条件(2月15日)。
2、公开报名(2月15日-16日)。凡符合竞职条件者,携带所在单位(部门)签署了意见的《竞职报名表》,由本人到局政工科报名。
3、资格审查(2月15日-16日)。根据任职条件和要求,由局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4、竞职考试(2月17日上午)。
①组织副科职位竞争者进行竞职考试,考试采取笔试形式,考试地点:房产大厦五楼大会议室。根据考试得分,从高到低,前45名入围下一轮竞职演讲。如竞职考试前45名中有人弃权,由入围人选外的下一名依次替补。竞职考试成绩不计入竞职人员个人综合得分。如果竞职报名人未超过60人,则不举行竞职考试,全部直接进入下一轮程序。
②正科职竞争者不组织考试,直接进入竞职演讲环节。
5、竞职演讲(2月18日-19日)。
①资格合格的竞职人员,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和程序,按竞争职务类型进行竞争职务演讲,正科职、副科职进行竞争职务演讲。
②进行评议打分。由1名局领导,局机关现有10个部门及经营处、权属处、开发办、物业处、拆迁办、监察大队、后勤中心、蚁防办、房安办、拆迁所、开发公司等11个参加了2010年度局目标管理考核的局属独立二级机构、基层单位,各选1名干部(非竞职人员),共计22人组成评议团。评议团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,采取百分制,当场打分。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,平均计算出竞职人员演讲评议得分。竞职人员演讲评议得分占个人综合得分的40%。
6、领导评价(2月19日)。由局党委成员及局总工程师,对每位竞职人员进行评价,采取百分制,领导评价平均得分占竞职人员综合得分的30%。
7、日常考核评分。根据干部考核和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情况,对竞职人员进行日常考核评分。采取百分制,竞职人员日常考核评分占个人综合得分的30%。
①正科职竞争人员,使用2010年12月进行的2010年度科职干部测评结果。
②副科职竞争人员,使用2010年12月组织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结果。部门得分为一等的,该部门参加竞职的人员评分为95分;部门得分为二等的,该部门参加竞职的人员评分为90分;部门得分为三等的,该部门参加竞职的人员评分为85分。
8、组织考察(2月21日-23日)。根据竞职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到低,按照竞职职数2倍的比例,确定组织考察人选。局政工科对考察人选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、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了解,并提出使用意见。经考察不合格的,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,由已确定组织考察人选范围外的下一名依次替补。
9、党委酝酿、研究(2月24日)。局政工科将考察结果和使用意见,报局党委酝酿和集体研究,决定拟提拔人选。
10、任前公示。将拟提拔人员在局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
11、正式任命。局党委根据拟提拔人员公示期的有关情况,决定正式任命。
如遇特殊情况,以上竞职环节顺延。
  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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